步入10月,一批新規正式實施!五部門發文規范汽車數據收集;對住房租賃企業進行“減稅”;廣東要求開發商公示商品房銷售價格;安徽淮南、河南開封等地嚴查無牌電動車……哪一項對你影響最大?一起來看看吧。
【全國性新規】
五部門規范汽車數據收集:處理敏感信息應取得個人同意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五部門聯合發布《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下稱“《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
《規定》明確,汽車數據處理者應當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責任,充分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權益。開展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汽車數據處理者應當通過顯著方式告知個人相關信息,取得個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處理敏感個人信息,汽車數據處理者還應當取得個人單獨同意,滿足限定處理目的、提示收集狀態、終止收集等具體要求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等其他要求。
調整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工信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10月1日起,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有如下調整: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駛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調整為不低于43公里。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車型對應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應當小于70%;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應小于電能消耗量目標值的135%。此外,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其他技術要求繼續適用第172號規定。
10月1日起,對住房租賃企業實施“減稅”政策
2021年7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下稱《公告》),明確了住房租賃企業稅收支持大禮包,涉及增值稅、房產稅兩大稅種,10月1日起執行。
《公告》明確,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上述簡易計稅方法并進行預繳的,減按1.5%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公告》要求,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文旅部:建立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制度
文化和旅游部發布關于印發《歌舞娛樂場所卡拉OK音樂內容管理暫行規定》(下稱《規定》)的通知。《規定》提出,文化和旅游部負責建立全國卡拉OK音樂內容審核專家小組,建立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制度。《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